北京時間12月8日上午消息,據《紐約時報》報道,知情人士透露,歐洲數據保護官員正在起草一系列計劃,倘若谷歌不滿足該機構的要求,他們就將對谷歌發難。
歐盟27國的數據保護官員本周在布魯塞爾舉行了為期兩天的閉門會議,并達成了一項初步戰略,包括有可能針對谷歌是否遵守了愛爾蘭、比利時和芬蘭等國的隱私法規展開調查該公司在這些國家設有數據中心。
歐盟監管者將于下周針對這一決議發表公開聲明。
他們針對的目標是谷歌今年早些時候出臺的一份全新隱私政策。根據新政策,當用戶登錄谷歌賬號時,該公司可以將一項服務中的用戶數據分享到其他服務。例如,谷歌可以根據用戶的搜索歷史為其推薦YouTube視頻,或者根據用戶的Gmail郵件內容在谷歌搜索關鍵詞中自動糾正好友姓名的拼寫。
該政策一經宣布,便在歐洲遭到了廣泛批評。多國數據保護官員紛紛要求法國監管者C.N.I.L。對此展開研究。今年10月中旬,該機構發布一份報告,批評這項新政策允許“不受控制的數據整合”。
歐盟27國監管者還致信谷歌CEO拉里·佩奇(Larry Page),要求該公司修改新政策。這些監管者希望谷歌更好地提醒用戶,讓他們知道自己的數據正在被搜集,并給予他們更高的權限,以便控制個人信息與廣告主的分享方式。
C.N.I.L。表示,這種將谷歌搜索引擎、YouTube、Google+社交網絡和其他服務的數據相整合的方式,表明個人數據的搜集和潛在使用沒有任何限制。
谷歌2011年的379億美元收入幾乎全部來自互聯網廣告,這類業務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于對用戶數據的搜集和分析,以便提升廣告的精準度。
當C.N.I.L。發布報告時,谷歌表示,將會研究該報告。但該公司后來重申,其處理用戶數據的方式符合歐盟法律規定。在10月的一次會議上,佩奇也對新政策進行了辯護。
谷歌還曾于2010年因為通過街景服務取景車搜集用戶家用WiFi路由器的數據,與歐盟監管者發生過沖突。目前為止,該公司尚未對法國監管者的報告給予正式回應。
本周五,谷歌駐布魯塞爾發言人阿里斯泰爾·沃尼(Alistair Verney)提到了該公司今年10月發表的一份聲明稱,谷歌正在評估法國監管機構的建議。該公司在當時的聲明中說:“我們的新隱私政策表明我們長期以來對保護用戶信息和創造偉大產品的承諾。我們相信,我們的隱私政策遵守歐盟法律!
當C.N.I.L。今年10月發布報告時,該機構主席伊莎貝爾·法爾克-佩隆迪(Isabelle Falque-Pierrotin)給谷歌“三至四個月時間”對其建議作出回應截止日期大約到明年2月中旬。
C.N.I.L。還要求谷歌注意歐盟有關混合特定數據的規定,而且在搜集用戶個人數據前,必須要按照歐盟規定征得用戶許可。
谷歌歐洲用戶不能使用該公司的搜索引擎,除非他們同意接受上述隱私新政。但C.N.I.L。認為,這種方式雖然符合美國法律規定,但部署的范圍過于廣泛。該機構還表示,消費者應當獲得更加明確的信息,并獲準單獨授權或拒絕特定數據被搜集。
雖然歐盟立法者通過布魯塞爾協調各國反壟斷事宜,但隱私法的具體執行情況仍然由各國自主決定。正是因為存在這種分散化的模式,監管者才考慮在幾個國家采取行動最有可能的國家便是谷歌擁有實體業務的國家,因為他們可以就此對谷歌實施懲罰。
但即使最終作出懲罰決定,能否對谷歌構成實質性的壓力還有待觀察?傮w而言,歐盟各國監管者對于侵犯隱私行為的罰款權限只有數十萬歐元。
歐盟數據保護法的修訂提案將為監管者賦予更高的處罰權限,最高可達企業年銷售額的2%根據谷歌2011年379億美元的收入計算,這一數字約為7.6億美元。
但目前還不清楚這種最新的處罰規定能否實施,以及何時能實施。
另外一名知情人士稱,歐盟數據保護監管者仍然希望谷歌能夠調整該地區的政策,以便與歐盟的數據監管法規保持一致。
該知情人士提到明年春天的截止日期時說:“我們在協調一致前仍有很多時間。還是靜觀其變吧!(鼎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