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銷售彩票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互聯網銷售彩票”的定義是指使用瀏覽器或客戶端等軟件,通過互聯網等計算機信息網絡系統銷售彩票。
“辦法”第一章第四條明確規定:未經財政部批準,任何單位不得開展互聯網銷售彩票業務。該“辦法”還規定,互聯網彩票代銷者注冊資本應不低于5000萬元人民幣;代銷單位及其高級管理人員近五年內無犯罪記錄和不良商業信用記錄;取得相關互聯網信息服務經營許可證等條件。
“辦法”要求彩票發行機構、經授權的彩票銷售機構、合作單位或者互聯網代銷者應按財政部批準的彩票品種進行銷售,“未經財政部批準,任何彩票品種不得利用互聯網銷售”。
《電話銷售彩票管理暫行辦法》也對電話銷售彩票定義,即指利用固定電話、移動電話通過短信、語音呼叫等方式銷售彩票。不過電話銷售彩票代銷者注冊資本門檻較互聯網彩票代銷者注冊資本較低,僅要求注冊資本不低于1000萬元,另取得相關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不過《電話銷售彩票管理暫行辦法》明確禁止將電話銷售彩票系統以任何方式與互聯網聯結銷售彩票。